航道工程专业资质重新核定需要哪些材料?从事航道工程的建筑企业如因改制、重组和分立,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重新核定其持有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那么在湖北航道工程专业资质重新核对分为几种不同情况,分别需要哪些核定材料?专业资质服务平台,快办网小编为您归纳总结……
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等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
3、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企业章程
5、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材料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企业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12、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或者是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13、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等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
包括: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注明资质明细)
3、《营业执照》副本(含新企业和原企业)
4、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企业章程(含新企业和原企业)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方案、情况报告以及有关决议文件: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国有企业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9、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10、原企业资质注销申请报告
企业外资退出: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跨省变更: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7、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9、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10、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以及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以上即是湖北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重新核定的几种情况和所需材料!持续关注专业服务平台-快办网,了解更多资质办理、升级、变更、重新核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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