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条例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的时候,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流程来走。下面快办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办事指南。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
二、权力类型
其他权利
三、实施主体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建市〔2015〕16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五、办理范围
建设工程企业
六、申报材料:(所有证件需上传原件扫描件,页面齐全,清晰可辨,不再核原件)
(一)、企业名称、经济性质、法人、经营地址、注册资本金的变更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市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一份。省厅核准的资质一式两份、部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三份。
2、企业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省厅、部级核准的需提供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省厅、部级核准的需提供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4、工商部门变更项目信息或者变更登记公告。(省厅、部级核准的需提供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市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一份。省厅核准的资质一式两份、部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三份。
2、资质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供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三)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建筑企业资质跨省变更、合并、重组分离、外资退出所需清单:
Ⅰ、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变更所需材料:(以下复印件需核原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市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一份。省厅核准的资质一式两份、部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三份。
3、新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4、原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5、原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原企业及新企业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7、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需提供);
9、新企业有建筑业资质的,需提供满足所变更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
10、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Ⅱ、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市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一份。省厅核准的资质一式两份、部级核准的资质一式三份。
3、新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4、原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5、原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原企业及新企业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7、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需提供);
9、新企业有建筑业资质的,需提供满足所变更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明材料;
10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11、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12、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四)、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所需材料:
上述第Ⅱ大项所需材料中1-6项、8-12项;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的还需提供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外资退出所需材料:
上述第Ⅱ大项所需材料中1-6项、8项、10项;
注意事项:
1、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中,涉及企业跨省的,还需提供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还应提供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资质企业进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www.ahgcjs.com.cn)企业入口,在系统中按资质标准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提交申请.(申报资质企业申请企业uk锁→进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登陆企业入口→企业→变更申请→按变更内容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提交申请)
(二)申报企业携带相关材料;
(三)到建委窗口办理;(需如实填写并打印完整表格,在工程信息网上上传扫描件),注册地在四县及巢湖市企业,需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到市级窗口办理;
(四)根据企业申请变更内容建委窗口按程序办理或转报省住建厅窗口办理。企业申请重组、合并、分立和跨市地址变更或企业法人变更的,办理部门在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八、承诺时限:简单变更、遗失补办的,材料齐全即办;需重新核定资质的,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发证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工作日朝九晚五
十一、联系电话及地址:
0551-6354568763538821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建委窗口。
6269276562692762合肥市阜南路51号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十二、投诉电话:0551-63538836
十三、网址:合肥市城乡建设建委会网址www.hfjs.gov.cn
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www.ahgcjs.com.cn)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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