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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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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3

  快办网获悉,近日,合肥市市城乡建委政务中心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规定,对近期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规定,对近期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


  申报企业如对公示的审查意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7月24日-2021年7月31日。


  市城乡建委政务中心窗口


 0551-63545687


  附件: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2021年第8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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