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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11个项目经理登上“黑名单” 遭受更换惩罚!

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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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1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对11家建企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这些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将11个项目经理予以更换。同时,将一家建筑企业清出福建市场。


  究其原因,就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这11位项目经理在1年内,违规记分值累计超过150分,有的甚至更高。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福建省住建厅将其列入黑名单,并责令予以更换。同时,登上“黑名单”的11个项目经理及所在企业,1年时间内,在“项目监管系统”予以备案限制。


  另外,还将对这些企业和注册人员,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采取进一步的处理。


  文件原文:


关于公布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

闽建建[2017]2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并经公示核实,决定将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值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全省前10名的施工企业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全省前3名的监理单位广州天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及周期违规记分累计值达150分的秦小林等11名项目责任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


  广州天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黑名单管控有效期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1年;违规记分值累计达150分及以上的责任人,其“黑名单”管控有效期自“项目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1年。在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要求,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实施管控措施。现依据闽建〔2016〕5号文件,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监管措施


  (一)清出福建市场。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列入“2016年度质量安全黑名单”(具体详见闽建建〔2017〕16号),且又被列入季度黑名单,已两次被省厅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根据闽建〔2016〕5号文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将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出福建市场,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得参与福建省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实施视频管控。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所有在建工程均应纳入远程视频监控(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均已拆除且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的工程项目,在文件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质安总站提交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书面说明材料后可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其安装数量与部位应符合《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要求,在建工程项目的视频监控时间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第三十一天开始统计在线时间,不再考虑视频监控申报及安装所需时间,省厅将依托“项目监管系统”和“互联互通数据交互平台”自动统计在建工程项目(以“项目监管系统”中项目状态为“审核通过(在建)”为准自动统计)的视频监控在线时间。各级监管部门和相关黑名单责任主体可通过“项目监管系统--项目管理--黑名单视频查看”实时查询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在线时间统计情况。


  二、责令及时更换项目责任人


  对列入黑名单且违规记分值累计达150分及以上的责任人,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闽建〔2016〕1号)第二十九条和闽建〔2016〕5号文第二十条要求,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应责任人所在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并完成“项目监管系统”的变更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闽建〔2016〕1号文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予以Mi记5分。黑名单管控有效期限内省厅将在“项目监管系统”予以备案限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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