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2-4004

关于株洲市2021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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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房【2012】58号)规定,我办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6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统一报送株洲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5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506室


  邮 编:412000     联系电话:0731-28686992


  附件:株洲市2021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株洲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关于株洲市2021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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